一、促企业*产业发展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
3.国务院《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
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
7.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三、劳动人事*社会保障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10.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11.人社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四、贸易*税务*融资
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
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措施》
16.商务部、证监会、国资委等六部委《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五、典型案例
17.甲某足球公司与若某劳动争议案
18.翁某诉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1.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性的目标,即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意见》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的内容有:一、《意见》鼓励企业拓展应用场景,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多形式数据产品,推动数据产品的创新和多样化;二、《意见》鼓励企业参与区域数据协作,共享数据要素红利,支持企业在数据存储、计算、服务等环节开展区域协作,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三、《意见》鼓励企业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利用方式向共享汇聚和应用服务能力并重的方向转变,支持企业推进多元数据融合应用,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四、《意见》鼓励企业可积极参与数据交易场所的规划布局,推动数据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在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方面的发展;五、《意见》鼓励企业聚焦算力网络和可信流通,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的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六、《意见》要求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666/202410/content_6983 475.html
2.2024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健全投诉督办约束机制;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对维护企业权益、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0/content_6981402.htm
3.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两用物及出口管制的定义,并对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出口管制的适用规则作出衔接性规定。《条例》根据出口管制法的规定,对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各职责予以明确。《条例》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条例》规定了实施临时管制的次数和期限,以及对实施临时管制的评估要求。《条例》细化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制定和调整的程序。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统一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将与《条例》同步实施。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0/content_6981399.htm
4.2024年10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创新机制、提升产品、集聚产业、营造环境等,聚焦卡点堵点难点,提出38项重点任务和举措。主要包括加快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制度创新前沿优势,推动全产业链发展,解决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其中企业可关注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通知》推动促进创新药械试验和使用,提出对重点产品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和特别审查程序,加快创新药械上市进程;二、《通知》提出构建创新药械挂网采购新机制,提速医疗器械产品审评审批,促进创新药械入院使用;三、《通知》支持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使用并向新药转化,试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省内统一生产、统一质控、统一配送;四、《通知》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化,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在全国布局和建设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五、《通知》支持企业尽快启动仿制药的开发和注册申请,加快仿制药上市进程;六、《通知》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生物医药研发、创新、制造等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推动生物医药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合适板块上市。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b/content/post_4504697.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505521.html
5.2024年10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商业航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广东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方案》共三部分24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推动低轨星座和海上发射基地建设,加强星箭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做优商业航天头部企业,构建完善产业生态;二、《方案》支持商业航天技术创新,鼓励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通信、导航、遥感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三、《方案》提出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阳江等地为支点,全省协同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空间布局,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增进区域互动协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四、《方案》实施产业基础固链强链工程,支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交易平台,开展“链主”招商,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扶优培强龙头企业;五、《方案》提出扩大通信、导航、遥感等重点行业的应用规模,鼓励开发航天文创与科普产品,推动商业航天IP内容孵化、品牌授权,打造影视媒体、游戏动漫、手办模型等衍生产品;六、《方案》提出完善基础设施,推动设施设备开放共享,促进卫星数据共享;七、《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融资,支持企业参与星网二代卫星研制,积极开展区域性卫星互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产业发展,支持在粤商业航天央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八、《方案》提出健全行业管理政策体系和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商业航天形成规范、安全、有序、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九、《方案》提出积极争取卫星通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适当向民营企业开放,力争在粤开展试点;十、《方案》提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统计评价体系等4项保障措施。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9773.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d.gov.cn/zwgk/zcjd/bmjd/content/post_4507564.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507639.html
6.2024年10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加快培育发展光芯片产业,聚焦特色工艺,打造全国集成电路产业“第三极”。《方案》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分别是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加快中试转化进程、建设创新平台体系、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加强合作协同创新。其中企业可关注的重点内容有:一、《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单片集成、光子计算、超高速光子网络、柔性光子芯片、片上光学神经网络等未来前沿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二、《方案》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打造涵盖设计、制造、封测等环节的光芯片全产业链,积极培育光计算芯片等未来产业,并依托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光芯片专业园区;三、《方案》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在细分领域占据引领地位的领军企业和新物种企业,支持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同时,支持光芯片龙头企业加大在粤的研发和产线布局,加快形成光芯片产业集群。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4511096.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511103.html
7.2024年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了8方面17项重点举措。主要内容有:一、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主要表现为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交易者适当性等监管要求,提高市场参与者准入门槛等;二、严厉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从事大宗商品期货投机交易,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等;三、加强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主要体现在强化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和法人治理,规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全期货公司风险出清长效机制;四、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跨交易所跨市场跨境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期货保证金封闭运行和安全存管规则,提高期货市场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五、提升商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商品期货市场品种布局,引导企业根据价格信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六、稳慎发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挥股指期货期权稳定市场、活跃市场的双重功能,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完善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规则;七、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序拓宽商品期货市场开放范围,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推出更多挂钩境内期货价格的金融产品;八、深化期货市场监管协作,加强期货监管与股票、债券、基金等监管的数据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同。
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666/202410/content_69834 74.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ov.cn/zhengce/jiedu/tujie/202410/content_6979434.htm
8.2024年10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旨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办法》共计33条内容。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的内容有:一、《办法》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企业,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水资源税,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二、《办法》规定了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即根据企业实际取用水量的多少来计算应纳税额;三、《办法》明确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5种情形,免征水资源税,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四、《办法》明确了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通过税收引导相关企业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0622.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1/content_6984671.htm
9.2024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计9项27条内容,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的内容有:一、《意见》提出持续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二、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宣传引导;三、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促进产业工人知识更新和学历提升;四、健全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五、维护劳动经济权益,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加强产业工人服务保障,有效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六、搭建建功立业平台,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七、壮大产业工人队伍,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大力培养大国工匠,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10/content_6981894.htm
10.2024年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可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对此,《通知》从人员范围、支付标准、加强主动告知、优化经办服务、停缴情形、强化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shbx/202411/t20241105_529151.html
11.2024年11月15日,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部分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其中,值得企业关注的是,《意见》强调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统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办法,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jy/202411/t20241122_530511.html
12.2024年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旨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一、《措施》提出从生育保险、生育休假、生育补贴、生殖健康服务方面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有效降低生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二、《措施》提出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三、《措施》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四、《措施》提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10/content_6983485.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0/content_6983516.htm
一图读懂:https://www.gov.cn/zhengce/jiedu/tujie/202410/content_6983574.htm
13.2024年10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部分非银机构差异化适用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明确非银机构适用公司治理、资本管理等监管法规的具体标准,实施精细化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内容有:一是对于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全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非银机构,不强制要求董事会人数最少为五人。二是对于股权较为集中的非银机构,对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数量占比,不限制在三分之一以下,并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人数。三是在有效保障全体主要股东的董事、监事提名权的基础上,不限制其再提名独立董事、监事。四是允许未上市的非银机构不设置董事会秘书。五是建立符合非银机构业务经营特征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则。六是适当调整部分资本管理规定,以契合非银机构的经营特征和风险水平。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8390.htm
14.2024年10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促进和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推动银行同业合作。《办法》共7章61条。主要内容包括:一、《办法》明确了银团成员的角色和职责,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二、《办法》规定了银团贷款的发起、筹组模式以及分销比例等内容,强调合理收费是银团贷款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三、《办法》对银团贷款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贷款条件、费用构成、计费标准等;四、《办法》对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进行了规范,代理行负责跟踪项目进展,管理担保物和账户,并统一进行贷款归集、发放和回收;五、《办法》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余额或承贷额部分转让,但只能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整体按比例拆分的形式进行;六、《办法》增加了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便于对照实施。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9586.htm
15.2024年10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提升账户服务水平、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等七个方面提出21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有:一、《措施》提出加强对境外银行卡特约商户培训,降低银行卡受理成本,鼓励商户受理境外银行卡,拓展商户支持境内外银行卡等多种支付方式;二、《措施》提出提升现金的服务能力,对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整治,增设外币兑换点和设施,加大数字人民币推广力度;三、《措施》提出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聚焦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场所,规范建立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账户服务通道;四、《措施》提出建立健全常态化触达宣传机制在国际航班较多、客流量较大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支付、交通、通讯、文旅等服务,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服务中心应提供7×24小时服务,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应尽量覆盖国际航班到达时间,并与周边支付服务设施加强联动。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4514136.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514430.html
16.2024年11月2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引进境外资金和管理经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引导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有序规范实施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办法》共36条,主要是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主要内容有:一、《办法》明确了外国投资者的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持一致,将外国自然人纳入外国投资者范畴,允许其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二、《办法》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三、原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办法》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四、《办法》提出对跨境换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的战略投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实施跨境换股;五、《办法》提出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其他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则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4524.htm
17.某足球公司与若某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若某系巴西国籍,2021年3月1日入职珠海某足球公司担任足球教练,该公司为其办理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某选择入职其他公司,请求某足球公司为其注销工作许可证,被某足球公司拒绝。若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足球公司即刻为其办理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并承担其无法入职新公司工作的损失。
【裁判结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外籍劳动者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某足球公司在与若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拒不为若某办理注销手续,对若某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合同关系、获得相应劳动报酬造成不利影响。遂判决某足球公司即刻办理注销手续并赔偿损失。
【典型意义】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及时为外籍劳动者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劳动者无法另行就业的,应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有力保障了外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利,有利于促进外籍人力资源的有效流动,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案例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quanweifabu/anlihuicui/content/post_1842476.html
18.翁某诉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出租人翁某与承租人王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免租期条款。合同履行中,因承租人王某拖欠租金,出租人翁某诉请解除合同并补足免租期租金。经查明,该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裁判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因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案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双方对合同无效各负50%过错。但双方设定免租期的真实意思,可以作为处理免租期租金收益损失的参考,故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月租金、剩余租赁期限比例计算免租期内的占有使用费,并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判决由承租人赔偿其50%给出租人。
【典型意义】出租人给予承租人免租期的目的,在于按期取得整个租赁期内的全部收益,在该目的未能完全实现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予以适当赔偿。从承租人的角度,其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免租期内的占有利益,也应相应返还。本案确立的无效合同免租期条款处理规则,较好平衡了租赁双方的利益,避免不诚信的一方通过无效合同获取比有效合同更多的额外利益,树立了诚信守法的价值导向。
案例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quanweifabu/anlihuicui/content/post_1842794.html
(本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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