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企业*产业发展
1.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2.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服务优质企业行动方案》
5.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莞市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智创优品、和美宜居”新场景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6.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莞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7.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东莞市大力发展宠物经济的实施方案(2026—2030年)》
8.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能型企业激励实施细则》
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劳动人事*社会保障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1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产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
四、贸易*税务*融资
1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16.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国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的若干措施(试行)》
五、典型案例
17.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内外串通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刑事案
18.深圳温某公司等诉珠海新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据香港法律认定民间借贷利息
1.2026年4月7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4月7日开始施行。《规定》共十八条,强调要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且企业应当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核心技术及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可控;明确任何组织、个人违法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有关的信息收集活动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强调针对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以及外国组织、个人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据此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采取反制措施,反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禁止或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收取特别费用、列入反制清单等处罚;明确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有关反制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拒绝执行相关限制性措施。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4/content_7064837.htm
答记者问: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4912.htm
2.202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五方面20条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全链条补强生产性服务业薄弱环节、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能级、提升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水平、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意见》提出全链条补强服务业薄弱环节,围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供应链金融、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6大领域共计17个重点环节进行布局;明确推进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方向,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放宽服务领域准入限制,推动与服务贸易密切相关的资金、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便利安全流动,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服务出口提质增效,塑造“中国服务”新优势。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4/content_7066483.htm
3.2026年4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七大重点方向、63个具体领域以及十大要素保障。其中,重点方向包括科学研究方向、农业农村方向、传统产业方向、新兴产业方向、服务业方向、治理能力方向、民生福祉方向;十大要素保障包括强化算力协同、增强数据供给、繁荣开源生态、建设人才队伍、引育各类主体、建强中试基地、开放应用场景、深化合作交流、筑牢安全底座、强化资金保障。其中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一是《方案》提出省级层面将出台“算力券”政策,企业采购算力服务可降低成本;二是《方案》提出依托“开放广东”平台,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企业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用于模型训练和应用开发;三是《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四是《方案》强调支持链主企业贯通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一人公司的培育力度;五是《方案》提出政府将常态化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企业可主动对接场景需求,争取项目落地和试点示范。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4887794.html
部门解读:https://www.gd.gov.cn/zwgk/zcjd/bmjd/content/post_4889509.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888477.html
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889609.html
4.2026年4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服务优质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不断健全完善广东省地方证券交易市场专业服务功能,持续提升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孵化能力和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强化拟上市企业全周期、全链条规范培育质效,助力省内更多优质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方案》主要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包含15项具体措施。其中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一是《方案》提出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分层分类实施规范培育;二是《方案》提出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私募基金投后科创企业等,支持各级科创大赛获奖企业挂牌科技创新专板;三是《方案》提出聚焦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地市特色农业产业核心企业等,推动广东乡村振兴;四是《方案》提出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注册挂牌,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开展集中挂牌等方式,引导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到特色板块挂牌,企业可借势参与集中挂牌活动,降低入板门槛。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4888175.html
部门解读:https://www.gd.gov.cn/zwgk/zcjd/bmjd/content/post_4888162.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888318.html
5.2026年4月2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智创优品、和美宜居”新场景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到2028年,东莞市基本形成高效协同的场景创新工作格局,建成全国领先的场景开放与应用标杆城市。《方案》主要包括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方案》围绕统筹协调、要素支持、机制保障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方案》聚焦新领域新赛道、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智慧治理、社会民生服务四大领域,从19个方向开展应用场景创新,加快人工智能、无人机、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方案》围绕精准挖掘场景机会、全面提升场景供给能力、高效促进场景落地转化、用心营造场景创新生态四大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举措,最终实现以场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提质,助力东莞从“世界工厂”向“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新标杆迈进。其中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一是《方案》支持龙头企业开放生产、运营与服务场景,并联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共同开展专业服务。二是《方案》鼓励民营企业、行业组织等积极参与场景开放,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场景创新红利。三是《方案》提出聚焦企业成长需求,构建全方位、全周期赋能服务体系,提供场景打磨、对接、路演、“场景+投资”等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场景创新能力。
链接:https://www.dg.gov.cn/gkmlpt/content/4/4521/post_4521797.html#684
6.2026年4月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自2026年4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措施》聚焦实施服务业主体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服务业创新赋能工程、实施服务业市场拓展工程、实施服务业生态优化工程四大工程,提出了30条举措。《措施》提出:①简化转型企业的登记注册流程,并按规定为企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及大学生见习补贴,同时对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达到一定标准并首次纳入统计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②通过技术创新、场景创新和人才引进,提升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发放政策奖励、补助支持服务业企业转型创新;③推广“服务业券”,支持制造业企业采购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检验检测认证、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实际支付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服务业券奖励;④将规上服务业企业自动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白名单,享受融资便利,并且规上服务业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先支持。
链接:https://www.dg.gov.cn/gkmlpt/content/4/4522/post_4522983.html#684
7.2026年4月30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发展宠物经济的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自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方案》共设三部分11条举措。《方案》提出:①加强宠物产业集聚,以松山湖高新区、石龙镇生物制药产业基地为基础,全力打造宠物医药产业先导区;②引导电子、家电、机械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宠物企业提供智能用品设计和制造等一条龙服务,积极参与宠物智能用品产业链分工;③充分发挥服装设计与加工产业链优势,顺应宠物服饰时尚潮流,设计和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宠物服饰及品牌打造;④引导食品企业发挥生产、研发、供应链优势,加快布局宠物食品赛道,重点支持研发适合不同宠物品种、年龄、健康状况的配方粮及功能性食品;⑤鼓励社会资本、宠物医疗机构等参与建设宠物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平台以及申请承办大型宠物相关主题活动。
链接:https://www.dg.gov.cn/gkmlpt/content/4/4534/post_4534110.html#684
8.2026年4月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东莞市技能型企业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本细则施行之日的工匠培育补贴参照本细则执行。《细则》共五章二十四条。《细则》规定了技能型企业可申报享受以下六项激励措施:一是工匠培育补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技能型企业培养或首次引进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分级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技能型企业每年最高可获200万元;二是技能型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及其他产业项目,可以享受弹性年期供地以及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等用地优惠政策;三是给予用气、用热方面的保障支持,将技能型企业纳入保用电企业名单,优先保障用电,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四是技改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省市合计最高资助1800万元,且对申请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企业,在入库项目竞争性遴选环节给予评分支持;五是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种人才荣誉、人才项目评选;六是对技能型企业引进的首席技师,经认定评定为相应类型人才的,给予引才奖励,且技能型企业培养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领取优才待遇。
链接:https://dghrss.dg.gov.cn/gkmlpt/content/4/4523/post_4523823.html#432
9.2026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七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调整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作用、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实施。《意见》强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意见》提出对具有一定强制性或者垄断性,以及日常问题较多、违规风险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以及涉外交流与合作,从严管理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业。《意见》明确鼓励在重点产业、新兴领域、关键环节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转型。《意见》明确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5410.htm
答记者问: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5440.htm
10.2026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六部分18条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加强组织实施。《意见》明确要严控“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零碳园区和“以绿制绿”模式。《意见》明确要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推动煤炭、石油消费逐步达峰。《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保障,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意见》明确要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应用,强化节能降碳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培训。
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615.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6663.htm
11.2026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2026—2030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共21章。《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八个主要目标,包括: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协调相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效彰显、安全保障基础更加扎实。《纲要》围绕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城乡区域、绿色低碳和安全保障六大类设置了22个指标,定下未来五年全省GDP年均增长5%左右的目标。《纲要》明确要兼顾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同时,围绕未来网络、通用智能、生命与健康、低碳能源、未来空间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第六代移动通信、具身智能、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氢能、先进核能、深海探测、量子科技等重点产业。
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4890249.html
一图读懂:https://www.gd.gov.cn/zwgk/zcjd/wjjd/content/post_4890286.html
12.2026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六方面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关爱力度、促进社会融入、加强组织实施。《意见》强调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加盟企业履行责任,依法维护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二是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三是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四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进一步规范涉新就业群体经营性贷款管理,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链接: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997.htm
答记者问: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7028.htm
13.2026年4月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细则》共六章二十四条。《细则》所称的产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指由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产业人才技能培训,从而提升产业人才的技能水平,稳定就业和促进产业发展。《细则》明确产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为与东莞市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个月的在岗职工,且培训分为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和技能人才提升培训两种。《细则》明确企业可以在东莞市依法设立的前提下,作为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项目的承训单位,自主开展培训。同时,企业可选送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市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组织的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项目。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承训单位将依据合格学员人数申领补贴,企业无需自行承担培训费用。《细则》明确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8500元,按取得证书等级确定,且各镇(街道、园区)可对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项目成效突出的承训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链接:https://dghrss.dg.gov.cn/zcfg/zyjsrc/content/post_4523860.html
14.202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4月13日起施行。《条例》共二十条。《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经公告的不当域外管辖措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法治部门有权签发禁执令,即对执行或协助执行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组织或个人,做出禁止其执行该等措施的命令,若企业违反禁执令将触发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从事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或国际服务贸易活动、限制或禁止跨境数据传输、限制或禁止入境、出境或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以及罚款。《条例》明确规定建立恶意实体清单制度,针对推动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外国组织或个人,可被列入清单并面临广泛的反制和限制措施,包括不准入境、驱逐出境、取消或限制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留资格,查封、冻结其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禁止或限制中国境内主体与其开展商业交易或数据传输,禁止或限制与其相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或限制在中国境内投资,禁止或限制其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入境,以及罚款。上述措施还可延伸适用于被列入主体实际控制或由其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国主管机关可针对有关国家在外交外事、出境入境、贸易、投资、国际合作、对外援助等方面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即使企业本身未被列入恶意实体清单,若其所在国家实施了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也可能面临中国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反制措施,从而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
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706/202604/content_7067358.html
答记者问: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4/content_7065472.htm
15.2026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方面。《意见》明确对应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和实质性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严禁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意见》明确企业投资的主题公园、大型文化场馆和旅游设施等文旅项目,以及公共体育场馆、会展场馆等项目由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核准。《意见》明确要强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政策和要素资金管理政策的协同,对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不予提供用地、用海、用能、用水、环评等保障,不得安排政府投资或提供融资支持等。《意见》明确企业不及时如实报送项目信息等行为将被纳入企业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4/content_7065687.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5701.htm
16.2026年4月2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国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自2026年4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措施》共八方面。《措施》提出,针对符合东莞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方向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团队,从多个维度拓宽其融资渠道:初创期可通过天使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获得支持;成长期可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战略配售基金等获得接续投资;上市阶段可通过产业并购基金、定向增发基金获得战略投资支持。同时,“以赛代评”的股权投资模式提供了除传统路演之外的全新获得融资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措施》提出将上市后备企业纳入“投贷担”联动服务企业清单后,企业获得国资基金投资后可同步对接银行贷款和融资担保服务,实现股权投资与债权融资的有效衔接,提升整体融资效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链接:https://www.dg.gov.cn/gkmlpt/content/4/4531/post_4531305.html#684
17.张某等十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内外串通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刑事案
【基本案情】张某原系上海海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某公司)射频芯片开发部门负责人,离职后设立尊某通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上海尊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尊某公司)。公司设立前后,张某拉拢当时在海某公司工作的周某等四人加入尊某公司,上述人员共同商议决定研发与海某公司同类型的芯片。为缩短研发周期、迅速流片量产、加快吸引融资,经张某指示,周某等四人继续招募海某公司员工入职尊某公司。高某等七人明知海某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仍于离职前后自行或者勾结海某公司其他员工获取海某公司技术信息用于尊某公司芯片研发。赵某某、屠某某任职海某公司期间,也应尊某公司要求,向其提供了海某公司的技术信息。张某在获悉海某公司准备提起侵权之诉后还指示周某等人采取删除服务器内涉嫌侵权数据、替换销毁服务器硬盘、安排员工签署所谓“承诺函”等方式掩盖尊某公司芯片研发技术信息来源的非法性。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张某等十四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某等人明知海某公司对商业秘密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其作为外部人员无权接触上述商业秘密,仍采取明示或者暗示方式,通过高额薪资待遇诱使海某公司内部员工通过浏览、下载、摘抄、截屏等方式为外部人员非法提供相应的商业秘密,属于结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海某公司的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本案中,侦查机关委托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涉案技术信息的合理许可使用费折现值为3.17亿余元,具有合理性,可以据此确定损失数额。在责任确定中,考虑周某等三人作为尊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起到组织、管理、指挥作用,而且芯片组成部分不可分割、紧密联系,该三人不仅参与、管理各自负责的部分,还与其他领域专业人员就设计问题相互配合、协调,因此该三人作为主犯也应当对全部罪责承担责任。另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所涉秘点对应金额、入职尊某公司与否以及入职时间、职务职权、工资收入、所获股份情况等,判决:十四名被告人均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判处相应刑罚。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本案是涉及前沿技术商业秘密保护的典型案例。本案判决准确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中各被告人的行为定性、许可使用费的认定标准等问题,严厉打击离职员工以不正当方式攫取他人创新成果的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科技创新成果的坚定决心。现阶段国家支持、推进技术型企业的发展,企业在积极发展自身专业技术、增强竞争力的同时,还应注意对自身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
案例来源:最高法发布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97941.html
18.深圳温某公司等诉珠海新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据香港法律认定民间借贷利息
【基本案情】2014年,珠海新某公司、香港居民庞某向深圳温某公司、香港居民张某借款5000万元,约定了符合香港法律利率标准的月利率。2016年,借贷双方与香港居民杜某在香港签订协议,约定将欠息700万元加入本金,确定新借款本金为5700万元,月利率1.5%,借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9月30日,到期后须偿还借款本息合计6726万元,杜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协议约定适用香港法律。后珠海新某公司未能按约定还款,深圳温某公司、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珠海新某公司、庞某偿还借款5700万元并支付利息,杜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珠海新某公司、庞某抗辩称案涉借款约定适用香港法律,违反内地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裁判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的香港法律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将未还的利息加入本金,约定利率也未超过香港《放债人条例》规定可予支持的标准,故深圳温某公司、张某要求珠海新某公司、庞某偿还借款本金5700万元并支付借期内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并未约定借期届满后借款人应付利息,本案应参照香港《高等法院条例》关于借贷利息的裁判规则,认定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的“判决前利息”和“判决后利息”。
【典型意义】在涉港民间借贷纠纷中,内地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合意,依据包括香港法院条例在内的香港法律认定合同效力和还款利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预期利益,维护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交易秩序。
案例来源:广东法院第九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quanweifabu/anlihuicui/content/post_1843662.html
(本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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